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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特别提示
在通过鑫动力出行网预订租车开始前,请仔细阅读本须知,本须知及产品页面中的重要条款作为本公司与预订人(下方所称“您”,代以“您”统称承租人和预订人应知晓和遵守的内容)双方协议的重要内容。当您勾选同意并进一步预订租车产品时,表明您仔细阅读并接受协议的所有条款。并与门店签订《租车合同》,请遵守并履行《租车合同》以及注意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如您签订及履行《租车合同》中更改了在本公司预订中确认的产品和条款,请以您最终签订的《租车合同》为准。
第二条如何注册
门店预订
光临鑫动力出行门店,由门店人员协助预订,或直接选租赁车辆。
网络预订
登录 www.lnzcw.net 按网页提示进行预定。
电话预订
致电鑫动力出行24小时客户服务中心182-0241-2828,由客服人员协助预订。
微信预订
搜索微信公众号“鑫动力出行”按提示信息会员登录、预订。
第三条 相关概念注解
您接受以下概念内涵的注解:
1.自驾租车产品是指,本公司为其客户预订车辆使用的租车服务。
2.开始和结束时间:开始时间以订单上预订的用车时间为准,结束时间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如您用车超过在本公司预订的部分,请您参考不同车型选项说明中的标准,并在还车时依据《租车合同》直接结算。
3.自驾租车产品建议提前4小时预订,请以收到订单生效通知后确认您已预订到车辆资源。
4.自驾租车租金基本计费单位:1天(24小时),租期不满24小时将以租车公司标准收取多余小时费用,最高可被收取1天。
5.费用中不含路桥费、停车费以及因违反交通法规产生的罚款等费用。
6.以下所说的承租人是指:依据本公司的预订单向我公司租车辆的自驾租车服务的人员;预订人是指:向本公司预订自驾租车产品的人员。
第四条 租车产品价格
您预订的自驾租车产品价格以当地租车门店为准。
如果您超过确认信息中用车所限定的使用时间或公里数,请您在还车时依据《租车合同》直接结算,您可参考具体产品中相关
车型中有关超时超公里的收费标准,租车公司会在还车结算后向您提供相应的收据。
项目 | 日租 | 周租、半月租、月租套餐 |
车辆租金价格 | 正常价 | 套餐优惠价 |
计价方式 | 按日收费 | 按总租金收费 |
付款时间 | 取车时先付或满日时付全款 | 取车时先付全款 |
租期限制 | 最短1天 (不满1天按1天计) | 周租:7天起租,按周交付租金; |
提前还车 | 按实际租期收费 | 如您需要提前还车,请在计划还车时间提前24小时致电客服申请; |
行驶里程 | 200公里/日 | 周租、半月租200公里/日; 月租不限公里。 |
可选服务 | 全额保险服务 | 全额保险服务 |
第五条 租车发生事故后保险赔偿及客户承担的费用
车辆保险有两种,车辆租金中含车辆基本险,客户也可以选择购买车辆全额保险服务。
(1)车辆基本险:发生事故后,事故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含2000元),客户需承担全部损失;事故损失在8000元以下的,客户只需承担2000元车损及事故造成车辆维修期间的停运费用;事故损失在8000元以上的,客户需承担2000元车损及事故造成车辆维修期间的停运损失外,还需承担车损总额30%的车辆加速折旧费。
(2)购买全额保险服务:客户必须在事故现场报保险,保险理赔范围以内的事故损失在80000元以下的,客户只需承担车辆维修期间造成的停运费用;事故损失在8000元以上的,客户只需承担车损总额30%的车辆加速折旧费及车辆维修期间造成的停运费用。
第六条 租车时间如何计算
租车时间按24小时/日,如超时每小时按30-100元/小时收取。日租金在200元以下的超时每小时30元,日租金500元以下超时每小时50元,日租金在700元以下的超时每小时100元。
超过3小时后按1天计算,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取。
如乙方拖欠租金,按每日/月/年租金的5%累积收取违约金。
如客户未能到公司办理手续续租,双方可协商其他方式进行续租。
第七条 租车里程如何计算
1.租车公司设置每日限定里程200公里/日,、超里程计费按照如下平台计费标准计算。
日租金在200元以下的每公里1元结算,日租金在500元以下每公里2元结算,日租金在1000元以下每公里3元结算。(注:月租、年租不限公里数。)
例如您选择的车辆是日限200公里/天,你的订单总时间是4天,则您的公里数上限为800公里,超出800公里,租车公司有权向您收取超公里费用。超时还车的订单,按日限制公里数/24小时 = 每小时公里数。
2、取还车途中的里程费计算方式:
取还车过程中产生的行驶里程数不计入订单日限里程数。
第八条 租车期间油费如何计算
原油位还车,租客自理驾驶过程中的油费,并在还车时将油加至与取车时相同油位。
租客未原油位归还车辆,请根据以下标准进行结算:
如租客还车时未原油位返还,需按标准油量差价补给租车公司,租车公司不额外收取租客加油服务费。油量差价计算公式=取车交接油箱刻度容量(升)—还车交接油箱刻度容量(升)=差额容量(升)差额容量*当日油品油价=油量差价不同车型的油箱容积不同,可通过车辆相关介绍进行查询。
避免租客与租车公司因油量问题产生分歧,加油前可咨询业务员车辆实际油耗后酌情添加油量。
备注:租车公司应保证在租客取车时,油箱至少有1/4的存油量。租客应保证在还车时,油箱至少有1/4的存油量。
第九条 租客应履行的义务
(1)仅限本人驾驶。
(2)租客不得将租赁车辆驶出约定的行驶范围。若发生车辆驶出约定范围的情况。租赁合同立即终止。租车公司有权将车辆自行取回,平台有权扣除所有剩余押金。
(3)租用期间若租客将租用车辆进行抵押、转让、未得到租车公司许可将车辆作为网约车使用或用于其他非法活动,租赁合同立即终止,租车公司有权将车辆取回,平台有权扣除所有剩余押金。
(4)租用期间若租客将车辆用于绑定或注册网约车平台账号,租赁合同立即终止,租车公司有权将车辆取回,平台有权扣除所有剩余押金。
(5)订单结束前,若租客无法准时还车,需至少提前4小时通知租车公司延长租期。若租车公司和平台未接到延期通知或租客无法联系时,租赁合同立即终止。租车公司有权将车辆取回,平台有权扣除所有剩余押金。
(6)租客同一时段只能租用一辆车,租车时段不能重叠。
(7)租用期间若发现租客有对车辆进行改装、维修、转借他人使用或其它高风险行为的潜在可能,租车公司有权将车辆取回,平台有权扣除所有剩余押金。
(8)除在租赁车辆内部乘坐车型允许数量的乘客外,租赁车辆不得超载搭乘乘客,也不得在车辆外搭乘乘客;租赁车辆不得在车型允许的承载能力之外搭乘乘客或任何其他财物;不得利用车辆推动、推进、拖引或牵拉其它车辆、挂车或任何其他物品。
(9)应时刻保持租赁车辆清洁,并依照本协议及相关租赁协议的约定及时按原状地归还租赁车辆。
(10)不得拆卸、重新安装、取走租赁车辆上任何外接或内置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租赁车辆上装载的外接设备。
(11)租客不得将租赁车辆用于有竞争性或高危险性的驾驶或比赛、性能测试或驾驶教学、或营运用途,如有发生,租车公司可以取回车辆,平台暂扣押金。
(12)车辆使用期间,租客必须保证行车记录仪的正常开启和运行,否则,平台有权暂扣押金,并可能要求承担在用车期间产生的车辆损坏等各种潜在责任。如果租客发现行车记录仪有任何故障而不能正常开启,租客有义务及时通知租车公司和平台。
(13)禁止在租赁车辆内携带宠物(租车公司同意除外)。若租车公司同意,宠物必须被妥善看管。
(14)车辆仪表台显示故障灯启亮或发现车况异常现象时,租客需及时停止车辆的使用并拨打鑫动力出行客服热线:182-0241-2828。
第十条 违章押金预留时间及返还
还车时甲方收取交通违章押金3000元(只限现金), 30日后租赁车辆无违章时, 甲方将交通违章押金不计息退还乙方。如有违章信息,乙方应在2周内将违章处理完毕,甲方再将违章押金不计息退还乙方。如未按期处理,公司将按照150元/分收取和扣除相应违章罚款后,甲方再将违章押金不计息退还乙方。如开具交通违章押金收据,必须由本人凭交通违章押金收据领取押金,否则不预返还。未开收据者可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押金,提供乙方银行卡或其他只限本人的收款方式。租车期间没有违章记录,未开收据的租客可自行在平台中申请退还违章押金进行返还。
第十一条 违章预期处理违约金
车辆租赁期间产生的违章,由客户自行负责。
(1) 鑫动力出行在查询或收到客户的违章通知后,将短信或电话提醒客户,客户在接到鑫动力出行提醒后,可致电鑫动力出行服务热线咨询违章处理方法;
(2) 客户(承租人)应在违章发生之日起25日内将违章自行处理完毕,并将处理凭证复印件发至鑫动力出行违章处理专用邮箱(fmszc@sina.com)。如需该车辆行驶证原件处理违章的,需前往车辆所属门店刷取500元的预授权或相应现金,待客户当日归还行驶证原件时撤消预授权或返还现金。
(3) 逾期未消除违章的客户(承租人),视同客户(承租人)同意鑫动力出行按200元/分,及扣除相应违章罚款将剩余违章押金返还客户(承租人)。如有12分以上违章客户自己处理或与鑫动力出行协商处理,逾期不处理者,鑫动力出行有权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停运损失费计算方法
(1)适用范围
由于客户遗失证照或因违法违规用车导致车辆被扣而造成车辆停运的,停运损失由客户承担。如违法违规与事故并存,同时导致车辆维修或车辆被扣的,不收取停运损失费;
(2)计费方式
租期内车辆实际租金×停运天数;
(3)停运天数确认标准
a) 因证照遗失导致不能合法上路的,停运天数按2天计算;
b) 因违法违规驾驶导致车辆被扣的,停运天数按车辆实际被扣押天数计算。
c)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停运天数按修理厂修车天数计算。
第十三条 订单生效
产品预订成功订单生效后,您应按订单中约定的有效时间或时段准时到达约定地点。如您未在约定时间内到达约定地点则视为您主动解约。本公司有权按照本须知第五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十四条 您主动取消已生效订单
订单生效后,您可以在自驾租车开始前4小时通知本公司取消您所做预订,取消订单需遵循预订流程中的取消政策,可能依照政策产生相应违约费用。法定节假日不退订。
第十五条 更改已生效订单
除部分支持修改的订单外,订单生效后不可更改,请您仔细订单的修改政策后按照规定修改订单。如订单不可修改,您确实需要更改订单内的任何内容时,请务必在取车前向本公司申请取消订单,再重新下订单。
第十六条 租车产品使用权变更
租车订单生效后不可变更承租人,车辆不可转借给您预订登记中的承租人之外的他人使用或违反合同对车辆作任何处置,如您确实需要将车辆使用权转与他人,请务必取消原有订单,再重新下订单。未经本公司确认同意的使用权转让,我们对可能发生的任何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七条保密
在本协议期限内及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后,除了所适用的法律另有规定或法院另行裁定或判决外,租客均应对鑫动力出行和本公司的保密信息充分保密、不为了除为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以外的目的使用该等保密信息及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保密信息(不论该等保密信息是以书面、口头或其它方式向租客作出的)。
本协议项下提及的“保密信息”是指,鑫动力出行或本公司向租客披露的,以书面、图表、机读或任何其他可辨认形式表现出的任何信息,在其上标有“机密”、“专有”等字样,或以其他方式表明其机密性质。根据本协议,鑫动力出行和本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关联公司、股东、代理人、高管、员工向租客披露的口头信息也可被视为保密信息,只要该口头信息在被披露时被说明为是机密的。
第十一条 订单生效
产品预订成功订单生效后,您应按订单中约定的有效时间或时段准时到达约定地点。如您未在约定时间内到达约定地点则视为您主动解约。本公司有权按照本须知第五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十二条 您主动取消已生效订单
订单生效后,您可以在自驾租车开始前4小时通知本公司取消您所做预订,取消订单需遵循预订流程中的取消政策,可能依照政策产生相应违约费用。法定节假日不退订。
第十三条 更改已生效订单
除部分支持修改的订单外,订单生效后不可更改,请您仔细订单的修改政策后按照规定修改订单。如订单不可修改,您确实需要更改订单内的任何内容时,请务必在取车前向本公司申请取消订单,再重新下订单。
第十四条 租车产品使用权变更
租车订单生效后不可变更承租人,车辆不可转借给您预订登记中的承租人之外的他人使用或违反合同对车辆作任何处置,如您确实需要将车辆使用权转与他人,请务必取消原有订单,再重新下订单。未经本公司确认同意的使用权转让,我们对可能发生的任何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